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停機升級2.0版的通告!我省稅務局為進一步優化納稅服務,提升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服務納稅人的質效,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統一部署,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省稅務局將于2019年10月31日24時上線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2.0版(以下簡稱“系統2.0版”)。屆時,相關信息系統將停機,與增值稅發票相關聯的業務將暫停辦理,F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暫停辦理業務的范圍及時間
自2019年10月21日18時起,全省各級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含進駐政務中心)等辦稅場所將暫停辦理逾期報稅業務。
自2019年10月24日18時起,全省各級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含進駐政務中心)等辦稅場所以及湖北省電子稅務局將暫停與增值稅發票相關的涉稅業務辦理,包括:納稅人開業登記(含跨區域報驗)、基礎信息變更、跨區遷移、注銷(含簡易注銷);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卷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的票種核定、領用、沖紅(不含納稅人端紅字增值稅普通發票開具)、代開(不含不動產交易)、認證、勾選、退回、繳銷、查驗;稅控設備發行、變更、抄報、清卡、解鎖、注銷;增值稅和消費稅申報(逾期)、車輛購置稅網上申報;因作廢、沖紅代開發票引起的誤收稅費退還申請等業務事項(詳見附件)。同時起,湖北省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自助辦稅終端將暫停服務。
二、升級期間可正常辦理的業務
(一)除本通告暫停辦理業務范圍以外的涉稅事項均可正常辦理。
(二)納稅人端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卷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的開具、作廢;納稅人端紅字增值稅普通發票開具。
三、恢復辦理業務時間安排
自2019年10月31日24時起,全省各級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含進駐政務中心)等辦稅場所,以及湖北省電子稅務局、自助辦稅終端等信息系統恢復停辦業務辦理。
四、業務辦理提醒
(一)妥善安排業務辦理時間。敬請廣大納稅人根據本通告妥善安排業務辦理時間,避開暫停辦理業務時段,提前或延后辦理稅務登記、增值稅發票票種核定、發票領用、代開增值稅發票、申報征收等涉稅事項,盡量減少因系統升級對辦理涉稅業務帶來的不便。
(二)按時聯網登錄稅控開票系統。為確保在系統升級停辦業務期間能夠正常開具發票,請納稅人務必于2019年10月24日18時前結合正常生產經營需要提前申領發票,并于2019年10月24日18時前登錄稅控開票系統、保持互聯網在線狀態,并確認相關離線開具時限和金額自動下載完成;對納稅人通過電子稅務局發起的網上發票申領事項,納稅人應于2019年10月24日18時前讀入金稅盤或稅控盤。
(三)本次系統升級后,“湖北省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將升級為“湖北省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相關功能、性能將有較大優化和提升。所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需要登錄“湖北省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簽名確認發票用途。
(四)請廣大納稅人及時關注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門戶網站、湖北稅務微信公眾號和各辦稅服務廳通知通告,稅務機關將通過以上渠道發布操作指引及視頻,幫助納稅人熟練掌握系統相關操作,陸續推送常見問題答疑等輔導資料。
(五)系統升級停辦業務期間,廣大納稅人如有疑問,請咨詢主管稅務機關或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同時,請警惕各種來源不明的虛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六)業務恢復辦理初期,請廣大納稅人合理安排時間,錯峰辦理涉稅事項,避免出現擁堵、辦理時間過長等情況。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
2019年9月30日